发布时间:2021-04-25 03:17:59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1502
房屋拆迁公证就是当进行房屋拆迁之后,依照我们国家的规定,必须对于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签订的协议进行公证的行为。那么如果我们要办理房屋拆迁公证,我们应该怎么去办理呢?下面为大家带来如何办理房屋拆迁公证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如何办理房屋拆迁公证
为了强化房屋拆迁工作管理,保障房屋拆迁活动的顺利进行,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发挥公证的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律监督的作用,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房屋拆迁协议公证对于完善内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房屋拆迁纠纷,稳定房屋管理秩序,保证房屋拆迁、安置活动顺利进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
(1)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代表人身份证件,被拆迁人的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代管人、代理人的委托书或其他代管、资格证明;
(2)拆迁单位应提供县以上政府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方案等;
(3)被拆迁人应提供享有被拆迁房屋的或使用权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4)房屋拆迁协议文本(公证处可以代当事人草拟);
(5)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1)房屋产权人已死亡的,应当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
(2)属于共有房产的,要注意防止遗漏其他共有人。
(3)根据规定,房屋拆迁协议应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公证处应提醒当事人注意这一点。
三、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不是必须公证
必须公证。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如何办理房屋拆迁公证相关内容。要进行房屋拆迁公证的办理时,准备好相应的资料按照程序进行就可以了。大家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