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3 07:18:02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1274
房子、土地对于中国人来说,有种难以割舍的情感。故土难离,房子的升值空间大等原因,很多被拆迁户会选择安置房作为拆迁补偿的方式。实践中,部分安置房存在质量不合格、无法办理产权证、甚至无法交房等情况,让被拆迁户惴惴不安,站在安置房的路口摇摆不定,不知如何选择。那么,怎样选择安置房才不会后悔?安置房无法交房怎么办?
安置房成殇,百姓生计何处安放?
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房屋被拆,安置房无法兑现,失去栖身之地,真的是一件很绝望的事。
1、2018年2月焦点访谈报道:在河南省商丘市的睢阳区,有一些七八十岁的老人,因拆迁方承诺的安置房迟迟不兑现,几年来不得不在外频繁租房临时过渡。老人们的家原本在睢阳区北海社区的李庄,2013年,当地说是要进行城中村改造,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的4年多里,建设安置房的地块上建起了不少东西,却始终没有安置房的踪影……
2、2017年,有听众向中国之声反映,河北省邢台市原市政维护处家属院于2006年拆迁,11年过去了,30多户居民至今没有住进回迁房。居民们称,11年间,市政维护处曾先后与不同的开发商签订了4个《协议书》,回迁楼的位置也一再改变。如今,由于开发商无法按原协议约定价格执行,回迁户们一直没签购房合同。原本承诺2008年交付的新房拖延了近10年!
3、据新闻报道,2008年汶川地震之后,雅安市荥经县人民政府借助地震灾后重建之机,进行征地,并规定:凡在规定时间内签字领取征地补偿费的农户,按照领取时间排序,被征地在0.5亩以下的,优先在规划集中建房区内安排一进宅基地,被征地在0.5亩以上的,优先安排2进宅基地。在村民们顺利的交出自己耕种的土地,并交纳了宅基地款后,苦等了6年多时间,2016年3月份,村民们突然被告知宅基地无法取得了……
为让自己不后悔,律师教你留一手
实践中的安置房很少有现房,大都是约定几年内交房,并支付相应的过渡费。眼看着安置房的承诺慢慢成为泡影,大多数被拆迁人都会后悔之前的选择。为了让自己不后悔,每一位选择安置房的被拆迁人,都要了解以下三点:
1、安置房跟其他商品房一样,有同样的质量要求标准,也要有建房的相应手续,房屋质量必须要符合住宅质量国家验收规范,对此我们一定要留心。合格的安置房需要经过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还必须经过消防、规划、环保等部门进行的验收。
2、选择安置房的协议里应明确约定:调换房屋的价款、坐落、朝向、结构、用途、面积等,对交付日期、逾期交房或者房屋不合格时对方的违约责任、救济途径等也要明确约定。
3、不管协议几份,自己手里一定要有原件。因为,拆迁补偿谈的再好,不落实在协议里也无法保障,拆迁补偿协议写的再好,自己手里没原件,照样被动。
违反约定不交房,怎么办?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针对这种情况,第一,被拆迁人可以依据补偿协议将对方起诉至法院,强制对方按约定履行安置义务。在拆迁方有履行能力的时候,可以要求其履行,拆迁方无履行能力的时候,可以主张相应的货币或者其他安置房以挽回损失。
第二,其他的程序可同时开展,全面了解、审查涉案项目的补偿状况,并通过专业的法律手段查找对方的违法点,通过违法点向对方施压,以此来搭建协商、沟通的平台。
安置房是很多被拆迁人愿意选择的一种补偿形式,也对以后的居住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大家在选择安置房之前,如果不了解相关的专业知识,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只有将安置房的风险和套路了然于心,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