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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绿化占用耕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12-17 07:07:40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12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农民的承包耕地发生如下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人员的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在此需要明确这三个概念:

  一、土地补偿费。

  此项补偿主要是对土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的补偿,因为在集体土地被国家征收后,土地性质就会变为国有,所有权人随之变为国家。但是村委会在收到该笔补偿费后还需要在村民之间进行分配,因为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因为征地其也丧失了原有的耕地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公路绿化占用耕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二、人员的安置补助费。

  此部分的补偿主要用于失地农民的妥善安置,因为农民主要就是依靠地里种植的农作物换取的收入为生,耕地被一次性买断后,后续的基本生活难以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对安置补助费如何分配规定的比较灵活:

  (一)需要统一安置的。还要看需要谁进行安置,如果由村集体统一安置的,比如说: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后,村集体又提供同等土地给该承包权人承包的,那么该部分补偿费用可以交给村集体;如果有其他单位对失地农民进行了安置,比如说:统一提供工作等,那么此部分补偿费用可以交给安置失地农民的单位。

  (二)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失地农民无需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可以发放给村民个人或在征得村民的同意后购买保险。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

  该部分的补偿费用直接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如果是耕地的原始承包经营权人,就直接补偿给承包经营权人,承包地被出租、转让等发生流转了,补偿费直接给受让人。在实践中,对于此部分的补偿分配争议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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