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6 03:09:07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1141
房屋拆迁被拆迁人的基本权利是什么?房屋拆迁的过程中,作为被拆迁人,我们是享有一定的基本权利的。了解被拆迁人的基本权利,可让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得到应有的保护,如果不知道则很可能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您知道都是那些权利吗?
房屋拆迁被拆迁人的基本权利有以下10条:
1、拆迁许可证的知情权:即拆迁许可证颁发后,拆迁人应就拆迁许可证的拆迁范围、拆迁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拆迁方面的法律、政策向被拆迁人进行充分的解释与说明。
2、依法要求拆迁人给予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
3、选择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4、依法要求拆迁人就拆迁补偿进行协商的权利。
5、评估结果的复核权: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不服时,均有提起复核的权利。
6、评估机构的选择权: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协商或投票决定评估机构对拆迁房屋进行市场评估。
7、申请裁决权: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
8、申请鉴定权:拆迁当事人一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则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委员会对评估结果进行技术鉴定。
9、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权利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依法请求回避的权利:a.请求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回避。b.请求作出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回避。c.请求听证主持人的回避。e.请求仲裁员的回避。f.请求审判工作人员的回避。
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被拆迁人的基本权利形式多样,以上只是被拆迁人的基本权利,除此之外,还享有其他权利,不同的地区、城市,政府也会给予特殊的权利,在此就不占用篇幅和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