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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属于违建,拆迁时应当给予拆迁补偿?

发布时间:2020-09-14 01:23:16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1230

  经常有当事人跟我咨询,自己的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现在村里要拆迁了,自己的房子被认定成违建,还能有拆迁补偿款吗?我告诉当事人,这得看你家的房子为什么无证,不一定所有无证房都是违法建筑,也不一定都没有拆迁补偿。

  一般来讲,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在规划区以外建设的房屋及设施。如果真的是违法建筑,是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的,比如罚款、责令拆除等。

  然而,并非没有房屋产权证或者土地规划使用证等相关产权证明的房屋,就一定是违法建筑。事实上,根据不同的无证原因,有部分无证房屋其实并不是违建,在拆迁时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1、因历史原因没有取得相关证件的房屋

  例如,在实施1986年《土地管理法》之前,农村地区中宅基地的获得是不需要产权登记的,因而在这一期间 ,只要进行了建筑房屋这一事实行为,建筑人就可以自动取得房屋所有权。这种情况,建筑者虽然拥有所有权,却没有房屋的权属证明,之后可以去相关部门补办宅基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如果没有补办的,拆迁部门也不能轻易将这类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

  此外,在2008年《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之后,没有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筑的房屋才成为违法建筑,在此之前建筑的房屋不能仅仅因为没有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而被认为违法。假如该房屋除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外,其他的证件均齐全,且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则可以认为该无证建筑是合法的。

  对于这两类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无证房屋,拆迁时应当给予相应拆迁补偿,不能粗暴地认定为违法建筑而不予补偿。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属于违建,拆迁时应当给予拆迁补偿?

  2、政府招商引资经同意建房但未办证的房屋

  当地政府招商引资进来的企业单位,获得相关部门的同意之后,房屋已经建好,但尚未办理完产权登记的,如果这时遇到城乡规划调整需要拆迁,不应认定为违法建筑,应当给予相应补偿,保护政府信赖利益。

  3、因政府行为而导致的无证房屋

  此外,一些因政府行为导致无证的房屋也不宜认定为违法建筑。如拍卖变卖无证的乡镇企业时政府部门未补齐相应手续的、产权登记过程中政府部门遗漏或者错误登记的,这些情况下政府应承担其行为导致的无证后果,而不能由无过错的房屋被征收人承担。

  如果您的房子没有以上情形,也没有关系,被认定为违建不一定就真的是违建。这种时候要对《限期拆除通知书》积极提起法律程序,以免通知上的自行拆除期限到后,政府部门以拆除违建的名义强拆房屋!如果遇到棘手情况,自己无法处理,建议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来帮助您更顺利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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