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09 08:07:31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1123
征地拆迁中除了个人外还有很多企业,同个人房屋拆迁一样企业拆迁也会面临很多问题,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相对于征收方来说处于弱势地位,政府为了降低拆迁成本,往往会采取各种措施。实践中很多人这样形容,都是套路,都是坑,因此,小编通过此文教广大企业主如何避坑。
一、仔细审查拆迁是否符合公共利益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土地管理法》可知,国家的征收行为必须是出于公告公共利益的需要。但是实践中有很多借公共利益之名进行的商业拆迁,原因是商业拆迁和公益拆迁之间的补偿数额差距较大,且公益拆迁的补偿数额相对比较稳定,而商业拆迁的补偿数额具有较大的空间。另外,公益拆迁,被征收人阻止拆迁的可能性很小,但是商业拆迁被征收人具有很强的话语权。以此,在遇到拆迁时,企业一定要及时审查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所依据的相关材料和信息是否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必要时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房屋征收决定。
二、以“违建”为借口进行违法强拆
由于历史原因或者“招商引资”政策的缘由,一些企业证件不齐全,当这类企业遇到征地拆迁时,常常会被认定为违建。鉴于确实违建,所以被征收人要弄违建认定的主体,违建认定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审查。如若企业主依靠自己的力量很难确定,一定要积极的向专业而律师寻求帮助。
三、未经企业许可擅自确定评估机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被征收人有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然而在实践中,征收方会内定评估机构,因此,小编提醒您一定要自己选定评估机构,坚决拒绝征收方内定的评估机构。
此外,评估方法的选择对于企业拿到合理的补偿很关键,因为企业的特征和发展不同,所以企业要选定不同的评估方法。而内定的评估机构可能会选择不利于企业的评估方法,以降低评估价值,从而征收方可以支付更少的补偿款;或者评估机构通过多量房屋面积,以此陷害企业和评估机构相互串通,意图套取国家补偿,并以此威胁企业从而达成征收方逼迁的目的。在此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向市、县政府举报,要求自己的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