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13 07:53:39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1139
今天本文针对承租企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进行解析,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首先,承租企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当首先保证自己的经营属于合法经营,即(1)厂房属于合法建筑;(2)电子厂的经营证件是齐全的,且具有合法的纳税凭证;(3)租赁合同未到期。只有电子厂在这三个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才能获取到补偿。
由此可见,承租企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获得征收补偿的,那么承租企业在此过程中究竟享有哪些权利呢?
第一,承租企业享有知情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被征收方对于征地拆迁与补偿工作享有知情权。征收方作出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以及征收补偿决定等事项时,承租企业作为被征收方均享有一定的知情权,征收方应当积极主动的向被征收方进行公告,被征收方应当知晓自己有此项权利,对于应当主动公开却不公开的信息,及时采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方式捍卫自己的权益。
第二,承租企业有获得安置和补偿的权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可知,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实施房屋征收项目时,需要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偿,主要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由于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3)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4)补助和奖励。由该规定可知,即便小李属于厂房的承租人,其在征收过程中还是可以获得相应合理的征收补偿。小李可以进行争取因征收厂房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因征收厂房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被征收厂房企业所进行添附的添附物的补偿。
第三,选择评估机构,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的权利。
在进行厂房征收评估时,企业承租人有权对涉及自身利益的补偿部分选择评估机构,而且承租企业可以对评估报告的合理性,相关项目的拆迁补偿估价结果提出异议,要求复核。
第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如果在征地拆迁项目中,厂房所有权人和征收方达成的协议侵犯了承租人权益的,承租人可以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维权。
上述的这些权利都是厂房承租人可以享有的权利,大家一定要明确这些内容,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