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29 07:27:38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1142
这些天根据网传的文件,关于安置人员、补偿办法、农村停建户、社保等问题大家都了解的差不多了,今天小编整理下关于“企业搬迁补偿”的问题。
企业拆迁对于企业来说伤筋动骨,有可能从今以后再也不能创办企业。在征地拆迁中,企业拆迁属于较为特殊的一类,一般涉及的金额大,涉及补偿项多。而企业拆迁补偿是否公平合理,又会直接影响到企业以后的发展。
很多企业在这2年中完成了搬迁转移。那么,剩下的企业在拆迁中如何补偿呢?
1、征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占用的集体上房屋及附属物,釆取货币补偿的方式。包括土地补偿物及其附属物补偿费、停产停业搬迁补助和奖励资金。(上部分房屋用作生产、经营的情形除外。)
2、对企业用地参照国有土地基准地价予以补偿,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经评估后予以补偿。
因管控原因,未经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及附属物,符合土地手续补由联合认定小组认定后公示,公示5日无异议的,据实评补偿。
属于违法违规用地或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及其附属物,按照河北省清理违法占地有关规定执行。
3.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在规定期限内交地、交房的,给予一定的停产停业搬迁补助。
在规定期限内按时腾退交地、交房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
4.宅基地上部分房屋用作生产、经营的,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合同并按时腾退房屋的,给予停产停业、搬迁过渡综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