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10 07:35:50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1248
你好,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农村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并没有具体数字的征收拆迁补偿标准。国家法律没有也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我国地域广阔,东西部发展差异,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经济水平差距都较大,因此不可能有统一的征收拆迁补偿价。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与农民朋友切身相关的主要包括耕地和自家的宅基地。
一、耕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耕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和青苗费。其中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是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是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是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若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
也就是说如果当地有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的,可参考该产值标准和区片价进行补偿。征地区片价一般三至五年更新一次,被征收人的补偿应当适用最新的征收补偿标准,否则就会出现补偿标准偏低,不合理的情况。
二、宅基地
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各地方对农村宅基地的地价制定有区位补偿价,被拆迁人可以到当地政府网站或者国土部门网站进行查询和了解。
在房屋拆迁时,宅基地的地价是需要补偿的,如果选择的是货币补偿,是房屋的重建成新价加上宅基地的地价,但目前从各地的实践来看,房屋和宅基地的地价很多都是作为整体进行补偿的。且很多都经过评估程序,但是农村房屋的评估程序不是法定程序,如果遇到借由评估变相压低补偿价格的情况,一定不要随便签协议。告诉大家一个简单判别合理与否的标准,如果给的货币补偿无法满足重新建房,那就是不合理的。
属于城中村的房屋或者已经划入到城市规划区的房屋,由于周边的房价较高,如果仅仅补偿房屋的成本,将难以保证被拆迁人的生活居住水平,所以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标准,参考类似房屋的市场价。还有住改非的房屋,拥有营业执照,纳税记录,满足持续经营等的可以在普通住宅拆迁补偿标准之上,商业用房拆迁补偿标准之下争取住改非房屋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