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教你拆除违章建筑时的抗辩程序
发布时间:2019-07-10 01:51:29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1445
"拆违"如洪水猛兽,律师在此提醒泛博被拆迁人,在面对拆违时,坦然面临题目,积极解决,必要的时候,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让律师为您的补偿保驾护航。全国范围内,"拆违"工作正进行得如火如荼。拆除违法建筑,被当作进步搬迁效率、降低征拆本钱的有效手段屡试不爽。好好的屋子,住了几十年的屋子,怎么一遇拆将就变成违法建筑了呢。
此外,还可以从以下方面审阅拆除是否正当:详细执法职员是否有执法权限;是否对被拆迁人房屋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和现场勘验;是否对房屋权属;情况进行调查;是否给了被拆迁人陈述和申辩权利;是否依法投递行政执法行为告知书、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是否经由了听证程序等。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拆除违法建筑时,必需对被拆迁人进行书面公告。
限期要求被拆迁人自行拆除,过了复议和诉讼期限,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才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即不告知被拆迁人自行拆除不得强拆,在被拆迁人享有诉权的法按期限内也不得强拆。第一,从违法建筑的拆除程序抗辩。"一事不再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只作一次行政处罚,对已经进行行政处罚的,不再处罚。
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假如之前被拆迁人已经过于违法建设的题目,被罚款等,则在拆迁中,房屋不宜再被当作违法建设而不予补偿。第二,从"一事不再罚"角度抗辩。《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划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对违法建筑的处罚可以主张超过2年的处罚时效。第三,从处罚时效长进行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