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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预征公告中的几个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19-07-02 09:56:02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1194

    在征收过程中,我们会收到很多法律文件,比如:预征公告、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协议、分户评估报告单、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及其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书等。无论什么时候,无论您对这份文件的内容是否满意,您都必须第一时间拍照存证,并将文件妥善保管。有的被拆迁人因为对补偿不满意,一气之下,当着拆迁方的面把补偿协议撕毁,自以为这样自家的房子就会逃脱被拆的命运,殊不知这是最不理智的抵抗方式,与其撕毁、拒不签字一直拖着, 不如早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走法律流程保护您的权益。
 

 
 
    界定拆迁性质。拆迁有两种性质:一是政府征收,即市县级人民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公益拆迁,此时不能拒绝,只能争取拿到一个满意的补偿并妥善安置;二是商业征收,即基于商业利益的自愿拆迁,这个时候如果您对补偿条件如果不满意,是可以拒绝搬迁的。
 
    明确征收主体。征收决定的做出主体、具体实施主体、各种拆迁文件和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都要一一对应清楚。了解征收项目。简单来说就是了解一下您家这块地拆迁之后要进行什么项目建设,从而判断拆迁的性质。
 
    确定征收范围。必须在拆迁公告上仔细研究,看清自己家到底属不属于拆迁公告中拆迁的范围之内,如果不在其中还被拆迁方要求拆迁,则属于非法行为。
 
    这里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家并不在拆迁范围之内,但您经过评估,判断自家在后续的拆迁工作中可能会因为施工等情况影响自家正常生活,可以主动申请拆迁或者索要赔偿,这一点请您和拆迁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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