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21 09:15:34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1220
属于违建的房屋在遇到强拆情况下会有拆迁补偿吗?下面来给介绍一下。
对于城管的强拆和处罚,我们来分析一下他们的依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在市容环境卫生方面法律、法规的处罚权,而强拆不在城市容貌里,在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搭建造成妨碍公共安全、卫生、交通等建筑物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对当地城市管理执法局下发的强拆决定书其实是以强拆通知的方式对该房屋判定为违建房屋,其实并没有对违建房屋的判定权,针对房屋违章判定和处罚权利,法律是有明文规定。
在《城市规划法》中规定,在城市区内违章建筑的判定和处罚,应经国城市、县、城乡规划部门的批准,没有相关批准不得拆除。
综合上述不难发现市、县级相关主管部门才有权对违章建筑做出判定和处罚,在本案例中的当地城市管理执法局作为城市管理部门,并没有权利对建筑进行判定和处罚。
所以违章房屋判定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后边的拆除和拆迁补偿肯定也都是不合理的,所以,大家在遇到强拆不要怕,不是每一个强拆都是合法的,不代表强拆就没有合理的拆迁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