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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有几个部分?

发布时间:2019-03-21 09:12:06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1232

  房屋、土地是公民最重要的私有财产。为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部门应当在基于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严格规范房屋征收活动。补偿数额的多少,直接体现了征收补偿是否公平、公正,是被征收群体最关心的问题。

  房屋怎么补偿?

  对被征收人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房屋附属物及其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以及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的补偿。

  房屋:在确定房屋价值时,应当考虑房屋的自然属性,从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决定,并且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为准。

  附属物:房屋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与房屋并有某种用途的建筑或内筑物,例如围墙、门斗、管道、水井、装潢设施等,在对房屋进行估价时,附属物也一并评估。

  土地使用权: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补偿,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权的余期、土地用途、被征收人对土地进行投资开发的情况、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地价,由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协商确定。

房屋征收补偿有几个部分?

  搬迁和临时安置费怎么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被征收人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对于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产权调换房屋在交房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若房屋征收部门已向被征收人提供周转用房,则不必支付临时安置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补偿?

  对于商铺、企业、养殖场等非住宅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时当前拆迁矛盾纠纷问题较为突出的重要方面之一。停产停业损失是指因征收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由于这只是一条原则性的规定,所以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的计算公式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这种方法就是我们所说的“按照基本利润计算”。

  补助和奖励怎么发?

  补助与奖励和前三项有所区别,并不是法律的硬性规定,而是由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被征收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奖励政策,一般都针对按期搬迁的的被征收人,如果被征收人未按期搬迁,就不能享受政府给予的奖励。补助则是针对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的补助款,补助和奖励,需要看当地是否有这一方面的政策,一般以《xx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和补助办法》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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