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29 09:08:45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1132
对于拆迁补偿,一直以来都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遇上征地拆迁,不论是棚户区改造还是土地征收、还是普通的房屋拆迁、违法建筑的拆除,房屋所有权人都会在心理默默的想着自己的房屋值多少钱,是选择现金补偿还是安置房补偿等。
经常有咨询的人问题律师,我们家要拆迁了,一平米能补多少,一亩地给多少钱,是选择货币补偿好还是安置房好?
遇到这样的问题,作为一名拆迁律师来讲,其实是非常理解被拆迁人这种想早日知晓补偿的心理的,但是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或是政策对土地征收或是房屋拆迁应该补偿多少作出具体的规定。
也就是说,我们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房屋拆迁一平米能补偿多少,一亩地能给多少补偿的标准,各地对征地拆迁补偿也并没有统一。对于如何给予被征收人补偿,现如今都是依照《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其它法律规定来给予被征收人补偿的。
但无论怎么样,在实践过程中,拆迁补偿标准都不得与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相抵触。也就是说,拆迁补偿标准必须是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类进行细化。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法律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被征收土地的,征收方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设基金。
也就是说,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来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等因素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其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为什么各地没有统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呢
首先一点就是我国幅员辽阔,而且每个地方的发展经济水平都不尽相同,由于经济的不同,导致房产地价也是天壤之别。北京一套房子的价格可能就能抵三四线城市的二、三套房子的价格。即使同是在一座城市,城中心的房产地价跟城郊的房产地价也有着很大的差异,如一个二线城市,城中心的房子一平米可能在二、三万,而城郊的房产地价可能就在一万左右。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因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直接影响着拆迁补偿的标准。
而在征地拆迁中,征地拆迁所有的项目,地方市、县级人民政府都会针对本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但必须坚持“以不降低被拆迁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为原则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不过虽然有法律规定,但现实生活中,依旧有人因想通过征地拆迁获得暴利而违背法律所规定,给出几百一平米的补偿原则。
对此,提醒大家,在遇到征地拆迁时要积极的核算相关部门给出的补偿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