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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各地拆迁标准,这里很全

发布时间:2021-12-07 09:16:35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1302

遇到拆迁,很多人最关心的就是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多少?拆迁补偿在哪里看?合理吗?

今天跟大家讲讲在哪里看拆迁补偿。

方法一:征地拆迁公告

只要是正规征地拆迁项目,拆迁方都会在拆迁范围内张贴征地拆迁公告。征地拆迁公告上会写明这些内容:

(1)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咱们可以看一下北京某征地项目征地拆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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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看最后盖章的部门是人民政府,是没问题的,如果是某村委会的话,这个征地拆迁公告就有问题了。

第五项,还写明了意见反馈渠道,大家有任何意见,都可以进行再反馈,或提出听证。

有人会问这个公告上只写明了总体补偿标准,具体标准在哪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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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摘取一些《安置办法》中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十五条 绿化隔离地区农(居)民的土地腾退,原则上实行房屋定向安置方式。各乡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幅度内,确定补偿标准及结算价格。

第十六条 腾退安置原则上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20号)规定,按照人均40-50平方米(以建筑面积为准)标准进行安置。

第十七条 被腾退人原住房与安置房的补偿、结算应遵循以下原则:

1.被腾退人原住房由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按照《北京市房屋估价办法》确定重置成新补偿价。

2.安置房面积少于原住房面积的,安置面积按照乡政府确定的安置房的建安造价与原住房的重置成新价结算差价。

3.安置房面积等于原住房面积的,腾退执行人和被腾退人可以不结算差价,也可按上一条款结算差价。

4.安置房面积大于原住房面积的部分,腾退执行人和被腾退人按照乡政府确定的安置房成本价进行结算。

5.按人均面积安置后,被腾退人仍要求多买住房的,可按乡政府确定的本地当时普通商品房价格购买。

方法二: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

这个平台是国家自然资源部推出的信息共享平台,该平台集合了国务院批准用地信息和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征地信息,大家可以直接按省市查找,或者通过 “项目名称”“批准文号”“行政区划”等字段查找相关征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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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平台也有手机版。(手机版获取,关注微信公众号“英淇拆迁律师团”,回复 征地信息 即可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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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还有什么征地拆迁的问题,都可以随时给我们留言。英淇律师团有专业律师帮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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