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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强拆报案无人理,应该如何应对?

发布时间:2019-11-19 08:27:03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1275

  被拆迁户还没和拆迁方谈好补偿,却遭遇了非法强拆,遇到这样十万火急的事儿是需要警察来帮忙的,可是着急忙慌地拨打报警电话,却被答复拆迁是政府行为警察管不了,风风火火跑到派出所去报案,却吃了闭门羹,想必被拆迁户是心急如焚,无所适从了。

  但明确告诉您,公安机关不依法受案立案那是不行的!不仅法律对警察的职责有明确规定,而且针对群众强烈反映的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安部也专门出台了《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予以应对。

  报案实行登记制,警察该管的事儿不能推!

  公安部法制局负责人就《意见》答记者问时指出:公安机关办理案件,要经过接报案、受案立案、办案和结案环节。接报案登记和受案立案审查一般统称为受案立案工作,是惩治违法犯罪的初始和必经环节,是整个案件的入口环节,没有如实和及时的受案立案,就谈不上依法办案了。

  因此,《意见》要求健全接报案登记制。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报案,都必须接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以外,都必须网上登记。对群众上门报案的,要当场进行登记,当场接受材料,当场出具回执。警察该管的事项决不能推诿,对于违法强拆报案,警察推说是政府行为,自己管不了的借口明显与该《意见》的有关要求相违背。

遇强拆报案无人理,应该如何应对?

  紧急情况处置优先,遭强拆时报警,必须及时出警!

  遭遇违法强拆一般是属于紧急、突发、时效性较强的案件,此时如果按照流程进行接报案登记,然后进行受案立案审查很可能无法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利益,针对这种情况,《意见》明确规定了紧急情况处置优先的原则,对于不法侵害正在发生以及其他情况紧急的案件,应当立即派出警力赶赴违法犯罪现场进行紧急处置。处置完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接报案登记,并向报案人出具报案回执。

  对于被拆迁户报案时正在发生的违法强拆案件,公安机关及时出警往往能够有效制止违法强拆行为,保护被拆迁户人身、财产安全,也容易收集证据,发现线索,查获犯罪嫌疑人。在紧急处置后,被拆迁户要记得向警方索要报案回执。

  被拆迁户报案无人理,教你几招来应对!

  针对接案后不及时受案立案的“慢作为”“缓作为”等问题,公安部的《意见》明确要求应当即受、即立、即办,不得推诿拖延。《意见》还首次明确了受案立案审查期限: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

  但如果警察还是不作为,报案的被拆迁户该如何应对呢?教你几招:

  1.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渎职部门进行控告。面对被拆迁户的报警,警察严重不作为很有可能涉及渎职类犯罪。因此,被拆迁户可保存好报警的相关记录凭证,及时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渎职部门进行控告,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向上级公安部门进行复议。对于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的不作为行为,被拆迁户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向上级公安部门进行复议,请求确认其不作为行为违法以达到督促其履行职责的目的。

  人民警察应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应是英勇无畏,敬业正直的;应是为民解忧,心系百姓的。但是,如果被拆迁户在遇到非法强拆向警方求助而受到一些“人民卫士”的冷漠对待时,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联系专业拆迁律师,及时提起法律程序进行自我守卫。“你可以不保护我,但我不能放弃保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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